29项措施为农民减负湖南将全面清理涉农价费
发布日期:2006-03-24 14:49 作者:
本报3月22日讯 “‘十一五’期间不出台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对现有涉农价费进行全面清理,凡不利于农业生产、农民生活、农村发展的,一律废止。”省物价局今天部署了29项具体措施,涉及农资、农村殡葬、医药、住房、数字电视、农民教育等多方面,“防止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。”
支持农村平价药店经营
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。对7家省管化肥生产大企业继续按每吨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,适当缩小化肥流通差率。
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,我省将对农村药品试行按实际进价加差率顺加作价。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,支持农村平价药店经营。整顿农村医疗服务收费,农村乡镇卫生医疗服务价格按不超过三类价格标准的80%控制,具体标准由各市州物价局核定。
看电视比城镇便宜
记者了解到,农民建房的各项费用也在清理之列。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,其它涉及农民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如农民生活用地权属变更登记费、农民建房用地土地登记费、农民生活用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费等一律取消。
在城镇居民实行有线数字电视后,面向农村居民推行无线数字电视,收视费标准原则上比城镇低8元/月。
农民工子女不得歧视
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是重点关注对象。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,其他针对务工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,享受同等待遇,不得收取借读费和采取任何歧视措施。 (三湘都市报)